在西安市西举院巷和药王洞经营煤店生意的老板们最近遇上了难题,莲湖区环保局与辖区街道办联合执法,罚没了煤店储存的无烟煤;而西安市商贸委却发文要保留销售网点,且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网点进行乱检查、乱罚没或无端阻止销售”。
面对如此大相径庭的两个规定,煤店老板左右为难:照商贸委的文件储存无烟煤保证供应吧,害怕被环保部门罚没;不供应吧,很多居民户又纷纷订购,煤店只好先把用户的联系方式留下来再想办法。
煤店老板合法经营为何被罚没
一位姓石的煤店老板向记者出示了由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颁发的《西安市煤炭经营资格证》以及由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她告诉记者,煤店属于合法经营,本来每年8月开始储存煤,而今年8月初却接到了西安市莲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在无煤区内禁止销售原煤的通知》,并且在8月20日由莲湖区环保局和辖区各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对煤店内存储的无烟煤进行了罚没,她的煤店被没收了19袋(每袋30公斤)价值300多元的无烟煤。另一家姓郭的老板说,她被没收了近300袋价值三四千元的无烟煤。
煤店老板们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有莲湖区环境保护局和一街道办事处联合署名打印的《罚没通知单》,他们说,自接到通知单,就不停地向街道办事处和莲湖区环保局咨询相关事宜,两个月过去了,被两个部门“踢皮球”,至今也搞不清被罚没的无烟煤存放在哪里、如何被处置了
商贸委百姓使用无烟煤避免不了
煤店老板们说,由于很多小煤窑关停,导致煤价上涨,且雨水多使一些公路交通情况恶劣运费增加,即使正常经营要保证西安市居民今冬采暖使用煤已非常困难,再加上目前西安市很多小区无法实现集中供暖,一些小区居民选择安装土暖气,居民对无烟煤的需求量比往年有增无减。一位老板翻开了煤店用户的记录本,仅10月19日一天就有31人留下了联系方式预订无烟煤。
煤店老板们面对用户的需求很矛盾,他们向记者出示了西安市商贸委的一份通知,上面要求对于涉及城乡居民生活(包括取暖用)的蜂窝煤和无烟煤销售网点,目前应予以保留。同时,要抓好居民生活用煤供应,确保城乡居民正常生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具有合法证照、符合质量标准的蜂窝煤和民用无烟煤销售网点进行乱检查、乱罚没或无端阻止销售。煤店老板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将用户的联系方式记下来看相关部门协调结果如何。
西安市商贸委市场流通处一姓王的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商贸委的确发过这样的通知,他告诉记者,西安市目前还达不到完全使用集中供暖,一些老的小区仍通不上天然气,老百姓采暖使用民用无烟煤是避免不了的。而且,如果环保局要罚没无烟煤,应该出示正规的统一格式的罚没登记单,不能把煤拉走就算完了。
环保局无烟煤一经发现坚决罚没
据西安市莲湖区环保局一位姓胡的副局长介绍,8月20日由环保局和街道办联合执法的行动是根据2000年《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告》进行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明城墙内区域为无燃煤区,并禁止在无燃煤区内运输、销售或燃用煤炭。同时,今年年初市政府发文禁止使用原煤推行清洁燃料,无烟煤属于原煤,含硫量不能达到清洁燃料的标准。他说,罚没的无烟煤已由街道办事处拍卖,所得上交市财政部门。
西安市环保局一姓翁的副局长向记者证实,无烟煤的确属于被禁止销售的原煤,明城墙内区域无燃煤区的经营者应销售焦炭等清洁燃料,居民采暖也不应该使用无烟煤。
两部门规定出现了分歧,老百姓今冬采暖到底能不能用无烟煤呢?如果不能用老百姓应该咋办?煤店老板和居民盼望两个部门尽快协调,拿出个解决的办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