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煤炭产区洁净煤产业与环保投资压力制约。发展洁净煤技术的产业政策,要求煤炭产地供应洁净能源、原煤就地洗选、尽可能就地转化,这些政策极大地减轻了煤炭消费地区的污染治理压力,却造成煤炭产区洗中煤、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水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炭生产过程中固废排放量增多、燃煤污染加剧、环保治理费用增加。有研究指出,当前的技术水平每削减1万吨SO2的费用大约在1亿元左右,高技术研究费用与推广费用之比大约是1:100。以山西省为例,据估算山西省若在“十五”期间达到原煤入洗率60%的要求,约需投资4亿多元。新建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洗煤矸石排放量1350万吨~1800万吨。洗矸具有较好的易燃性,若堆放处理,不但要占用土地,还会引发自燃、随雨水流失、污染大气和水环境;若建煤矸石电厂综合利用新增加的矸石,仅发电部分投资约100多亿元,煤炭洗选直接投入与新增煤矸石发电综合利用投入之比约为1∶25。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对于老煤炭基地而言,巨大的投资压力将使发展洁净煤产业和环境治理变得更加困难。
(二)洁净煤产业开发战略 根据国内外洁净煤技术发展的现状及未来趋势,结合目前的发展基础,建议国家以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利用为目标,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抓住全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把洁净煤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利用——与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结合起来;与煤炭产品结构调整、生产工艺改进和经济效益增长结合起来;与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结合起来;与整合相关产业、扩大矿区及资源型城市就业结合起来,与资源保护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煤炭洁净化利用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同步推进的目标。
1、基本思路。
洁净煤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利用应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政府从战略角度,分析国内外能源变动趋势,充分研究煤炭洁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进度、市场开拓的难度、经济承受力及国家政策导向等因素,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分阶段实施计划,随着技术研究的进展而推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屏弃小而全、遍地开花和单一产业聚集的发展模式,合理调整布局,整合相关产业,实施规模化的推进战略。
2、“市场”、“效益”、“创新”和“示范”是现阶段推动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利用发展的基本原则:
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原则。当前,洁净煤技术产品开发有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目前基本成熟的洁净煤产品加工和转化技术,如煤炭洗选、配煤、型煤、水煤浆、大机焦、循环流化床发电等,从产品结构入手,调整生产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二是筛选有重大发展前景的洁净煤高新产品开发技术,如煤炭间接液化、多联产技术,应重点扶持。要以终端产品市场为导向,及早研究煤炭液化、合成油加工与现有合成氨、甲醇等煤化工产品的综合发展方案。
经济与环境效益同步推进的原则。立足于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国家环境整治的方针政策,以解决矿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加强煤矿安全和洁净生产技术开发,推动煤矸石、粉煤灰、洗中煤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推动劣质煤、高硫煤高效洁净燃烧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低成本锅炉改造技术、干法除尘技术和节水型洁净煤发电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从而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同步增长的目的。
创新发展的原则。发展洁净煤产业必须屏弃固有的、落后的煤炭工业发展模式,立足于现有的产业基础,以技术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思路,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传统能源产业、高耗能产业、煤化工产业与高新洁净煤技术产业整合发展的模式,以及规模化推进的途径。
示范推进的原则。根据一些洁净煤产业技术需要由多学科高新技术和传统技术组成的综合体系来支撑、风险大、投入高等基本特征,建议在上述领域采取示范项目引路,分步推广的方式来进行。把示范项目作为其产业开发的基地,采取国内外合作、产学研联合方式推进,使产业开发沿着示范项目起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方向发展。
(二)技术经济政策
国家应从以下两方面制订技术经济政策:
1、建立法制化的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调控管理的法规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为洁净煤市场扩张创造条件。
规范洁净煤市场秩序。制订洁净煤技术等级标准,分品种、分系列建立质量、价格评价体和洁净煤产品认证制度。加快网上市场和期货市场建设,建立行业规范和会员制交易体系,制订网上销售、代理结算制度,防止低价倾销和变相压价竞销。按WTO规则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信用和保险交易制度,为洁净煤交易创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政策导向作用。一方面,政府应认真研究不同地域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考虑环境效益和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重新核定不同地域中各种排污设施的排放标准,核定排污总量,核定允许使用的耗能设备和工艺及预期要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名录,逐步扩大洁净煤产品的法定消费领域;另一方面,政府应向公众告示鼓励使用的设备、工艺和预期分步强制推广的煤炭洁净化利用技术,并为社会使用技术提供帮助。
2、加强洁净煤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推动力度。通过立法,制定煤炭资源保护和煤炭资源开发的技术、效益、环境评价制度,制定废弃物同步开发、洁净能源配额开发条例,制定煤炭企业跨区域开发、跨行业发展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洁净煤产业开发的政策。结合煤矿压井限产、焦炭行业取缔土焦和淘汰小机焦、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工作,依托现有能源重点企业(集团)、根据当地资源赋存条件和周边产业发展基础,通过企业重组、兼并、收购等手段使能源工业生产适度集中,为推动洁净煤技术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扶持重点学科、重点试验室及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科技开发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合办实验室、试验基地,从根本上夯实煤炭工业技术创新的微观基础。根据洁净煤技术成熟程度、市场需求变化和能源工业发展趋势,逐步构建起21世纪洁净煤技术发展体系。
分阶段制定洁净煤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煤炭干洗、优化动力配煤、大型空冷发电机组改造、燃煤电厂干法除尘、大型燃气轮机发电、煤矸石免烧建材产品、冷热压型焦等新技术项目的发展,在中西部煤炭产区优先扶持坑口电站和煤矸石低热值燃料电站。
(三)几点建议
洁净煤市场需求变动的走向,关系到煤炭消费群体、煤炭生产加工转化企业及相关装备制造企业的自身利益。鉴于目前洁净煤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干预是必不可少的。当前,建议国家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在大城市开征直接燃煤消费税。当前,国家的能源政策中缺少对洁净煤消费的激励政策。因此,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出现了企业经营洗煤和型煤不如原煤收益高的奇怪现象。建议国家结合正在进行的城市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在大城市逐步试行对直接燃烧原煤的企业征收能源消费税,城市政府可将这笔收入用于洁净煤技术对传统燃煤设备更新改造的补贴。
2、进一步强化国家对洁净煤技术的支持。国外发展洁净煤产业的经历已经证明,高技术范畴的洁净煤技术开发需要很高的成本。目前,我国低成本、高效率洁净煤技术十分缺乏,属于高技术范畴的洁净煤技术还不成熟,与国际先进水平比有不小的差距。而国内煤炭企业的职工素质、技术开发能力、企业经济实力等要素普遍低于其他工业行业企业,无论从经济上、还是技术创新能力上,都不具备独立开发的能力。建议把洁净煤技术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加大国家财政对洁净煤技术开发和引进技术的支持力度。
3、对老煤炭基地实施产业援助政策。从计划经济时期到现在,我国煤炭商品价格一直偏低,煤炭产地普遍存在着财政拮据、经济落后、价值外溢、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问题。随着对煤炭的大规模开采,老煤炭基地逐渐进入了“越挖越穷,越穷越挖”的恶性循环之中。洁净煤技术是当前老煤炭基地走出“越挖越穷,越穷越挖”怪圈的希望,但仅靠自身能力,在发展过程中还有很多困难。建议国家重视老煤炭基地的历史贡献,对老煤炭基地制订特殊的产业援助政策,资助其加快洁净煤技术的产业开发进程。
4、环保政策。目前,对未来的环境控制目标不明确,使得一些投资者不愿意加入洁净煤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影响洁净煤需求增长的关键因素。建议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向社会公示近期、中期、远期环境控制目标,以及相应的排污控制标准,使企业投资者可以根据环保政策作出明确的判断。
作者简介:张莲莲,女,1945年2月,大学,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荣获2002年度山西省“五一”劳动金质奖章(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2002-2003年度“创先争优”活动中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获2003年度山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