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 非法生产煤炭不得采购
根据通知相关要求,坚决关闭无证非法生产和业已关闭又死灰复燃的矿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整治达标的煤矿尽快进行组织验收,及时恢复生产;坚决关闭、取缔违规建设的水运码头,对安全、环保不达标的水运码头限期整改。另一方面,要求确保运输安全。对无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以及正在进行安全整顿的煤矿生产的煤炭,各用煤企业不得采购,铁路、公路、水路运输企业也不得承运,各相关部门对运输上述煤炭和超限超载的运煤车辆,按规定必须严肃查处。
政策倾斜 保电煤供应规范市场秩序
据了解,省经委将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治理,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同时相关部门将取消对电煤收取的没有政策依据的有关费用,严肃查处对煤炭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据省经委工作人员介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将实施生产要素配置和电煤供应任务挂钩的办法,电煤供应任务完成好的地区和煤炭企业,省上将在技改项目、资源配置和电力、运力等方面给予扶持和倾斜,对不履行的,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停止其煤炭外运,直至吊销或注销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发电企业要及时汇报电煤供应情况,加快煤炭结算等。各主产煤市要配合发电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电煤库存量,到本月底前电煤库存量要达到7天用量。
据了解,相关部门及重点煤炭、发电企业,将全面启动枯水期能源生产、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并在每月25日开会通报电力、电煤供应情况,研究解决影响电煤供应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加强对电煤供应和电厂非计划停机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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