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凡瓦斯事故隐患严重、“一通三防”存在问题的煤矿,必须立即整改。对今年历次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对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瓦斯抽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防治瓦斯突出队伍,全面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立即停产整顿、落实整改;否则,要依法实施处罚,直至关闭。
据悉,安徽省政府近日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张书喜)
《华东新闻》 (2004年12月0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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