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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标准 从源头治超

2004/11/2 22:47:05       
今年10月1日起,各汽车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新定型车辆符合国标要求,严禁新车“大吨小标”。自2005年4月1日起,《公告》内的汽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上牌手续,由汽车生产企业收回,自行处理。
在2005年3月31日之前,各地公安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把《更正表》作为调整更正《公告》质量参数的依据。
记者还从交通部获悉,为从根本上减少超载,交通部正在酝酿将大型货车公路通行费下调20%到30%,降低收费标准的具体细则即将上报国务院。
目前,国内公路的货车通行费偏高,形成了“不超载运输车主就挣不到钱”的怪圈,这也是公路货运超载的原因之一,交通部出台这一政策目的是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减少超载现象。
超载,每年给公路造成300亿元损失
国内的货车公路通行费各地都不同,以京珠路湖北段为例,20吨以上的货车通行费是每公里1块7毛钱,如果按照30%的降幅,每公里将下调5毛1分钱。
吉林省治超办专题会议上决定,吉林省将通过加大对汽车改装企业的治理等三项措施,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一是由工商局牵头,商务厅、交通厅、公安厅配合,加大汽车改装企业的治理,打击和取缔非法改装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加大清理力度,对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市场、机动车维修及汽车零配件销售行业进行全面检查,摸清非法收购、拆解、拼装的底数,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厂家和经销商店坚决予以取谛。二是严禁“大吨小标”新车出现。由质监局牵头,经委、公安厅、交通厅配合,大力宣传国家强制性标准,从10月1日起严格执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新定型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坚决把住新车“大吨小标”出厂关。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要把住相应的新车上牌、交纳运管、养路费等关口。三是公安、交通部门还要在货运集散地把住超限超载运输的源头,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国家治理超载超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之后却总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弹。有关专家指出,造成这样的局面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管理中职能缺失的结果,政府职能的回归是这场反超载反超限治理能否坚持到底的关键。 这次联合治超行动方案的制定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如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结合各地实践的基础上,采取了按车轴数认定,既与国家标准相统一,又简单易行,易于判别。执法人员只要看清车轴数,就可以作为判别特征,通过计量车货总重判别其是否超标,一目了然,简单方便。又如,对于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车辆,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公路补偿费;处罚标准明确、统一、公开、透明;全国统一行动、统一标准,避免了车辆通过不同省份时因标准不同造成的弊端,这些人性化的措施,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例如,方案制定的罚款数额比许多省的罚款数额有明显下降;不重复罚款,但当超限、超载登记超过一定次数时,要取消其运输从业资格等,都突出了以治理为目的、不以罚款为目的的方针,体现了政府的治超决心。
从今年 6月20日在全国开展的治超行动中,交通、公安、发改委、质检、安全监管、工商、法制办七部委局办联合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机制,责任明确,不同于以往交通部门一家“单打独斗”。七部门围绕超限超载进行源头治理,如“大吨小标”问题,由发改委、交通部、公安部研究提出“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吨位的要求、具体车型和相关技术参数,由发改委向社会发出公告;对于车辆非法改装问题,由工商总局会同交通部、发改委、公安部、质检总局,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顿等。
应该说,这次“治超”参与的单位之多,动作之大,时间之长(用3年),建国之后尚属首次。我们国家每年投资3000亿元建设高速公路,超载给公路造成的损失高达300亿元。这正是国家下大决心治理的最重要原因。
温总理说:治超已取得明显成绩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京视察交通运输和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时指出,要加强运力协调和配置,确保电煤和重点物资的运输,确保电力供应,确保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受影响,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温总理在讲话中指出,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工作已取得明显成绩,要坚持运用价格、法规、综合管理手段,进一步抓好治理工作。在治理过程中要注重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把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与严格规范公路收费结合起来,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的关系,保证重点物资运输畅通,保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鼓励依法增加运量。政府高度重视以更大决心坚决彻底做好治超工作。
不久前,来自几个部委的全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汇聚北京市长话大楼,与全国各省(区、市)的治超领导小组成员通过电视屏幕,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治超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的治超工作,分析当前治超工作面临的形势,并明确了下一阶段治超工作的任务。 
全国治超领导小组组长、交通部部长张春贤首先总结了前一阶段的治超工作。他说,集中治超几个月来,超限超载车所占比例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目前的10%左右,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7月份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26.7%;通行效率提高,交通流量呈明显增长态势;运力结构调整加快,多轴大型载重卡车和轻型汽车成为主导产品,集装箱车销量见长;物资供应正常,群众生产生活未受影响。 
他说,成绩来之不易,凝聚了所有参与治超工作的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和心血汗水。尤其是广大一线执法人员,冒酷暑,战高温,昼夜不停,连续作战,有的甚至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他代表全国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向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奋战在治超第一线的广大公安干警和交通执法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 张春贤鼓励大家进一步坚定做好治超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决不让这项工作半途而废。他指出,首先,要实事求是地看待成绩和困难,集中治超几个月来,收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效果,社会各界反应良好,但也应该看到,眼前的好局面是通过强大的舆论宣传和严格执法取得的,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张春贤提出,要在保持路面执法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坚持科学治超,努力探索长效治理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二是加快“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工作进度,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鼓励依法增加运量”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汽车厂家申报“大吨小标”的主动性,调动车主恢复吨位的积极性,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恢复进程,严禁新车“大吨小标”,依法取缔非法改装企业;三是要在执法过程中妥善处理好统一执法标准、将治超工作集中到检测站内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四个关键问题;四是要认真落实经济调节措施,各级交通部门要坚决贯彻通过政策优惠,进一步调动车主恢复吨位的积极性;五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路畅通;六是牢牢把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既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又要善于运用舆论监督。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总结了浙江省在治超工作中的“四心”经验,即治超工作务必坚定决心,取得思想认识的高度一致;务必各方齐心,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务必铁面狠心,体现严格公正的执法要求;务必顺乎民心,达到规范运输市场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双赢”目标。 
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介绍了山东省在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联合执法、坚持标本兼治、保障国家重点物资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等方面的经验。 
从6月20日开始,湖南怀化交通路政部门近100名执法人员,在该辖区的通道、洪江、新晃、麻阳、辰溪及沅陵官庄等六个流动超限检测站开展集中治超行动,近两个月来实现了双超下降、交通事故减少、运力优化、运价合理回升等预期目标,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由于宣传工作到位,车主、驾驶员对杜绝超限超载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大大减少,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治超前的90%以上减少为目前的15%至20%。另一方面,因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往年同期下降均在5成以上,公路设施得到保护。 
目前怀化市公路货运车辆交通流量已经恢复到治超以前平均流量的90%以上,运价合理回升,涨幅达30%~50%,以怀化至广州为例,每吨货物的运价由去年同期的280元上升至400元左右。短途货运市场单价也由治理前的0.45元/吨公里上升至0.59元/吨公里。

    《时代潮》 (2004年 第二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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