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提出,电煤储量一旦进入预警状态,发电企业应立即向省、市经委和省电力公司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报告,同时向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申请减少发电出力;电煤储量一旦进入紧急状态,发电企业应提前5天向省、市经委和省电力公司提出要求启动该应急预案的报告,同时向省电力公司(调度中心)申请限制发电出力;当全网负荷无法平衡,甚至威胁电网安全,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限制用电方案中的手段用尽的情况下,按照四川电网紧急事故限电序位对用户拉闸限电,确保电网安全。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