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1日,武安市德盛煤矿措施井(东岗井)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6.5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没有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群众举报后,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查实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和分析研究。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德盛煤矿措施井绞车司机在提升过程中操作失误,造成溜罐;工人擅自打开罐笼门防护链,造成人员甩出罐笼,摔至井底致死。
一批责任人受到处理,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德盛煤矿措施井绞车司机、临时工李维平,机电维修负责人、农民工王彪,德盛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王改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德盛煤矿措施井坑口主任曹澜科,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王改顺和曹澜科还同时组织隐瞒事故,将尸体运往外地火化厂火化,分别对隐瞒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责任。副矿长孟立壮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对事故隐瞒负有重要责任,决定撤销其副矿长职务。检查科长栗军亮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决定由矿方予以辞退。另有武安市煤炭局两名干部分别受到行政降级和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德盛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还受到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事故隐瞒不报,受到警告,并给予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德盛煤矿将井下工程承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包工队,同时受到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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