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进入煤炭市场,减少煤矿事故发生,山西省依法加强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从制度、资格、安全投入等方面对全省煤矿企业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今年8月18日起,山西省所有煤矿都必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2005年1月13日还未办证的煤矿生产企业将被勒令停产。《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不能超过《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严格实行一企一证,一矿一证,受证煤矿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煤矿企业必须按实际产量投入安全保障资金,每吨煤不能低于10元。安全生产资金要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