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这次以“紧急通知”的形式再次给焦炭出口上了一道“紧箍”。
7月23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加强焦炭等商品出口经营秩序管理的紧急通知》(商贸字200473号),制止中国焦炭出口商在市场上转售许可证,以阻止参与者竞相提高焦炭出口许可证的价格。
商务部的通知再次重申,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买卖焦炭等商品出口配额许可证。
通知还特别强调,各省(区)市商务系统焦炭等商品出口配额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配额分配中以权谋私和收受贿赂。为此,商务部还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举报。
今年以来,商务部为了确保焦炭资源,明显减少了出口许可证的发放。到目前为止,中国已发放约830万吨焦炭出口许可证,其中包括四月份签发的540万吨。
2003年焦炭出口配额为1100万吨,另有合资企业的贸易量125万吨及一些小额贸易量。2003年我国焦炭实际出口总量1472万吨,同比增加115万吨,增长85%,国内出口量约占全球贸易量的56%。
行业人士认为,限制焦炭出口将导致全球市场出现供不应求局面。此前我国在5月28日与欧盟达成协议,表示出口到欧洲的焦炭数量至少达到去年的450万吨,从而暂时化解了与欧盟的焦炭争执。
由于中国焦炭出口的配额限制,国内中间商试图通过倒卖许可证方式获利已经成为惯例。目前,许可证转售价格已占据焦炭出口成本的很大比例。
山西一家主要的私营焦炭出口商管理人员表示,近几个月来,公司为获得配额外出口许可所需支付的费用也大幅上涨。2002年,这种许可费用大约在每吨1到2美元,但从去年到现在,出口焦炭的离岸价从2002年的平均每吨121美元,飙升至每吨约194美元,配额外出口许可费用也随之上涨到每吨40-50美元左右。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2003年我国焦炭产量同比增长了20%,达17775万吨,约占全球39亿吨生产总量的46%。
尽管此次整肃商务部下了铁腕,但上海一家炼焦企业的老总认为,一方面是国内焦炭行业极度过剩的产能,一方面是目前配额资源日益紧张,在这种双重挤压的情况下,消除配额地下交易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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