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出台的《河南省煤炭行业基本建设管理意见》规定,今后河南省将对煤炭基本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参与煤炭项目建设的企业,凡出现各类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省煤炭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列入黑名单、驱逐出河南煤炭建筑市场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等处罚。
同时出台的考核奖罚暂行办法规定,凡完成当年签订项目的责任目标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和建设者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当年签订的责任目标所规定的全部内容,但发生了3人以上安全事故的,将对项目法人和项目单位给予5万元至15万元的罚款。
《河南省煤炭重点建设项目稽查特派员暂行办法》规定,对煤炭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稽查制度,每年分两次对在建项目进行稽查,必要时省有关部门可随时派稽查特派员对有关项目进行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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