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指示:要切实认真吸取这两起事故教训,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不清,防排水系统不完善,盲目生产的煤矿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凡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和违章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通报,4月30日7时40分,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共有36人死亡。目前,矿主等5名事故责任人已被严格控制。4月30日10时,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5人失踪。昨天,事故责任人煤矿董事长魏连、矿长刘全有已被依法刑拘,另有2名股东和1名重庆包工头被监控。
《京华时报》 (2004年5月2日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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