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2日晚上,河南省荥阳市兴华煤矿发生了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中有5名矿工遇难。事发后,矿主王新友为了逃脱法律责任,竟故意隐瞒事故,又指使下属偷偷将遇难者送往外地进行火化。
2003年12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矿工死亡之谜》为题,披露了荥阳市兴华煤矿隐瞒重大瓦斯爆炸的恶性事故。检察机关介入后,了解到这起表面上看似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实际上事故背后却隐藏着官商勾结、贪赃枉法的一起腐败窝案,4名涉案人员相继落入法网。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秋,时任兴华煤矿老板的王新友认为,要想煤矿不停产,多捞钱,必须不惜金钱,收买各路管理煤矿的“头头”。于是,他以关心、照顾为名,先后向该市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长马晓东行贿1.5万元,马晓东得到好处后,就为王的矿井安全检查大开绿灯。
用金钱套住主管煤矿安全的副局长后,王新友又盯上了另外3个分管乡镇煤矿的关键人物,一个是贾峪镇安监办主任冯国祥,另外两个是市煤炭局煤管一站、二站的站长黄万国、李季珍。3人收受了王新友的贿赂3.9万元后,王的煤矿安全检查、上缴管理费数额,样样都得到了“关照”。此后,兴华煤矿的安全监督就成了“被遗忘的角落”,最终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马晓东等4人自2001年秋至2003年8月,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多家煤矿贿赂款共计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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