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2日,高安市建山镇新山煤矿牌楼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长文义光等故意隐瞒真相,后被群众举报。2月,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两次展开事故真相调查,矿长文义光等在法律的威严下,交代了事故发生经过及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矿井出资人被处以6万元罚款,建山镇及高安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直接责任人文义光、卢有根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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