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太原至大同的二级公路沿线看到,不少运煤车辆都被罚了款,奇怪的是罚款者和被罚者见到记者都有些躲躲闪闪。罚款者有交警、煤炭纠察队、 煤检站和公路部门工作人员,罚款原因大都是超载。
记者:“为什么要收你60元?”
司机:“不知道,我也弄不清。”
这位司机交了罚款,却不知道罚款原因。
记者:“现在对超载按什么标准罚?”
交警:“没什么标准。”
记者:“罚了多少钱?”
司机:“罚了一百元。”
记者:“为什么罚你?”
司机:“你现在问罚款人也说不清。”
记者:“问一下你刚才罚款这位司机一百元是什么原因?”
山西宁武煤炭纠察队工作人员:“他票证不全。”
记者:“标准罚多少?”
山西宁武煤炭纠察队工作人员:“他现在票证找全了,另一方面他超载,和交警两家罚款一百,我们是煤炭纠察,他们是交警。”
记者:“你和他们配合查超载吗?”
煤检站工作人员:“超载不罚,这主要是查税票,超载应该有超载单据,现在没有。”
宁武煤炭纠察队工作人员:“他要是规距点站住,罚他40、60都行,他是跑前面了。”
这种态度好点罚款少点的方式难以让人信服,听听附近另一家煤检站执法人员的说法。
煤检站工作人员:“像他们那种作法我不感冒,他们就是乱罚款,乱收费。”
司机:“就是给‘黑钱’,(50元行吗)那不行,每站给150至200。”
像这种罚款原因不明确,罚款单位多,彼此标准又不统一,罚款的目的又怎么能达到呢?只罚款不卸载造成的公路损坏和资源流失,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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