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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300万发包无证煤矿

2004/4/2 10:39:56       
     

    一家被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限期关闭的乡办煤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拍板,以收取300万元的开采抵押金,发包给一名曾经在担任村办煤矿法人代表期间死过5人(其中一次3名矿工)的村民承包,这件看来匪夷所思的事,却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宁乡县大成桥乡。 

    村民举报:两次事故死亡5人 

    暗箱操作矿长高升 

    以宁乡县大成桥乡福泉村党支部书记欧建明为代表的57位村民提供给本报的举报材料中称,大成桥煤矿(又称大成桥一矿)的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早在2001年11月就被省经贸委吊销了。然而,被吊销证件、勒令停产整顿的大成桥一矿,却从未停止过生产。 

    2003年10月,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煤炭建材行业办、宁乡县煤炭安全整顿领导小组相继发文,对包括大成桥一矿在内的无证煤矿,必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关闭。 

    大成桥一矿这样一家被省、市、县勒令限期关闭的无证煤矿,却被乡党委书记袁德强、乡长胡定平暗箱操作,于2003年11月25日以300万元的采矿抵押金发包给该乡仁寿村村民、原仁寿矿矿长苏自然。 

    欧建明说,苏自然在担任仁寿煤矿矿长期间的2001年10月31日,3名矿工死于该矿一起冒顶事故。2003年10月24日,仁寿煤矿因缺水用电泵抽水时,由于漏电,又电死了两名矿工。两年内连续发生两起重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的矿长苏自然,不但未被追究法律责任,反而由村办煤矿的矿长升为乡办矿的法人代表。 

    欧建明说,乡党委书记和乡长背着乡工业办将这家无证煤矿发包给苏自然,其中是否有猫腻呢?从下面的数据中便可窥见一斑:2000年11月25日—2003年11月25日这一届承包期,签约时的煤价是每吨170元,上交乡政府管理费36.5元/吨,另无偿为政府还了260多万元债务;而发包给苏自然,签约的煤价已涨到了270/吨,上交乡政府的管理费只增加到38.5元/吨,且无任何债务要偿还。此外,上届承包期间,乡工业办每天两人在煤矿地磅房过磅、开票;而苏自然这一届工业办只去抄数统计,监督是有名无实,这样做,为苏自然瞒产少报产煤数量、偷漏国家税收提供了便利。 

    欧建明、黄建强告诉记者,书记、乡长如此操作的消息传出后,他们同欧庭南质问过袁书记、胡乡长。袁书记、胡乡长在大成桥玉堂饭店主动请了他们的饭,并告之,一矿是一家无证煤矿,只有苏自然才有本事“摆”得平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苏自然还放了200万元担保金在乡政府,如果苏没办到证,200万元苏也不要了。至于他们的股份问题,书记张答复说:“政府出面办不好,因为政府拿钱送礼没法销账,而苏自然是一个普通村民,他拿钱送礼查出来后,也拿他没办法,反正不会收掉八分田。其他人是没有这个本事的。”果真如此吗? 

    承包矿长:乡办一矿确无“四证” 

    “两谢”之死与己无关 

    针对福泉村欧建明支书等57位村民反映的问题,3月16日记者采访了大成桥一矿矿长苏自然。 

    苏告诉记者,他现在担任矿长的大成桥一矿,目前确实没有“四证”,他们正在申请办理之中,争取把相关证件办好,将无证开采变成合法开采。 

    至于2001年10月31日,他在仁寿煤矿担任矿长期间死亡的3名矿工。当时的安全矿长陈泽民、生产矿长王建辉均已被开除,现场指挥被判刑,他本人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安全生产法》到2002年11月1日才施行,他当时的过错是按当时的法律法规处理的。 

    苏自然说,2003年10月24日电死的两个人,是死者自己借用仁寿煤矿的电泵抽水干塘捕鱼时操作不当电死的,因为他和死者是同村人,其中谢建安是他的同班同学,且他经营的仁寿煤矿效益好,由乡党委、政府多次做工作,出于人道和照顾,赔偿二名死者家属各6.3万元,共计12.6万元了结此事。 

    苏自然一再强调,两次事故均经县、市、省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了。他们现在开采的一矿,虽没有采矿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但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均到矿里进行了现场勘测评审,认为此处有不少可以开采的残煤,默认他们边采煤边办证。因为他们每采1吨煤,国土资源部门可收1.5元的矿产资源费。至于乡工业办在煤矿地磅房监管产煤数量的工作人员,上一届确实有两人开票、过磅。他承包后,便把工业办的人撤了。他说,这也是维护自己的权益。 

    死者家属:为矿抽水触电死亡 

    矿长苏某难辞其责 

    3月4日,记者来到大成桥乡仁寿村秧田湾组,采访了在2003年10月24日触电死亡的谢建安、谢科军的家属及当时的知情人。 

    谢建安的哥哥谢建辉告诉记者,他弟弟谢建安是为寿仁煤矿抽水时触电死亡的,并非苏自然所说的借用煤矿电泵抽水干鱼塘抓鱼电死的,因为当时正值干旱,塘里没多少水,他要谢建安将塘里的水留给自己家用,弟弟对他说,苏自然已付了1000元工资给他,还答应付2000元,要他负责仁寿煤矿的生活用水。10月24日出事这天,仁寿煤矿用拖拉机将一台4000W、重约90公斤的电泵送到塘边,并安排电工喻益才、袁习武、谢科军和谢建安去抽水,由于电泵漏电,“两谢”当即触电身亡。 

    谢科军的母亲张兰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谢科军是仁寿煤矿的电工,10月24日下午4 时下班后,因矿里没水又被叫去加班抽水,结果被电死了。事后,死者家属和仁寿煤矿6名股东以及乡政府领导前后调解了四次才达成赔偿6 .3 万元的协议。 

    谢建安的父亲谢奇才说,如果谢建安不是为仁寿煤矿抽水而死,他们决不要仁寿煤矿赔偿一分钱,苏自然讲谢建安是因抽水干塘电死的,太没良心。 

    谢奇才告诉记者,当时苏自然找到他们组长吴志兵,叫吴做工作,说建安是帮煤矿抽水电死的,他们会对谢的死负责,叫他先把死者安葬。现在苏自然讲这种没良心的话,他们准备请律师起诉苏自然,依法追究苏自然的刑事责任,为屈死的谢建安、谢科军讨一个公道。 

    喻益才告诉记者,他是仁寿煤矿的电工,当天是受矿里的安排去抽水的,电泵也是矿里用拖拉机送去的,后来见到谢建安、谢科军被电死,水也没抽了,电泵、电线也拖回矿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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