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煤炭工业局组织召开的此次订货交易会,是在河南省电力和煤炭供应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召开的,目的是组织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加强政府部门对煤炭市场的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建立省内煤炭供需长效监督机制。
此次煤炭订货合同侧重通过市场配置手段,煤价由供需双方依据市场平衡原则协商确定,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要依法对违约方给予经济制裁。
订货会期间签订的969万吨煤炭买卖合同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513万吨,分别是:平煤集团115万吨,义煤集团102万吨,郑煤集团235万吨,鹤煤集团61万吨;地方煤矿456万吨,分别是:郑州市100万吨,平顶山市78万吨,许昌市35万吨,三门峡市30万吨,洛阳市84万吨,其它省辖市共129万吨。
从订货合同结构看,通过铁路运输的365.5万吨,公路运输603.5万吨。电煤合同841万吨,市场煤合同128万吨。电煤合同中,统调电厂380万吨,地方小火电461万吨,其中铁路运输263万吨,公路运输57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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