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调查处理这起隐瞒不报死亡事故的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锦州办事处负责人介绍了相关情况。“2·5煤矿死亡事故隐瞒不报”首先是经由本报记者调查后率先曝光的。2月12日,正当由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公安厅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发生在班吉塔镇上的“2·9锦凌煤矿矿难”事故之际,本报记者经过详细调查,发现在此事故之前的2月5日,在班吉塔镇的棉花地四矿发生一起矿难死亡事故,当地政府和矿主对这起死亡事故隐瞒未报,并给了死者郑少军家中8万元钱。
本报记者披露了此事件。在消息见报同时,本报记者将这起隐瞒死亡事故向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通报,正在班吉塔镇调查“2·9矿难”的调查组在本报记者的引领下,来到了死者郑少军家中,详细核实了相关事实。
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2月5日,棉花地四矿发生死亡事故后,矿主王宝祥将此事告诉了村党支部书记郝凤军,郝凤军将此事转告给镇上相关人后,又同王宝祥一起谋划了隐瞒事故。调查组在掌握全部事实后,于日前对这起隐瞒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于班吉塔镇相关责任人,将要等“2·9锦凌煤矿矿难”调查结束后一并处理。
调查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对发生在葫芦岛南票区暖池镇灰窑十五矿内的一起隐瞒死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去年11月12日,暖池镇灰窑十五矿发生一起3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未报。日前,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公安厅及葫芦岛警方对这起性质恶劣的多人死亡事故瞒报事件进行了查处,对发生事故的煤矿法人代表及当地镇政府10余名参与这起事件的责任人做出了严厉处罚,并将事发煤矿的法人代表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该煤矿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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