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灵石全县范围内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包括无证采矿,越层越界开采、一证多井口生产,以文代证、以勘代采矿井。对排查出来的私开矿点,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写出申请,通过审批购买足够的雷管炸药,组织专门的爆破队伍,一个一个炸毁,最终标准是致其再无法恢复生产。此项工作完成后,由灵石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将灵石县统一制作的永久性取缔标志碑树立在取缔坑口。为使整治工作扎实深入不走过场,整治行动开始后,该县还将建立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情况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严格执行。
凡发现私开矿主至少行政拘留15天和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处以劳教、刑拘和判刑处罚。拒不交纳罚款的,灵石县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执行和连续追缴。灵石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凡参与私开者,一律开除党籍、撤销职务。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