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公告,自2004年1月1日起,焦炭被国家列入重点管理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实施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由于有关出口企业未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在未申领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安排出口,导致共30车计1800吨焦炭运抵阿拉山口口岸后无法向海关申报,形成滞留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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