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中国劳工索赔遭驳回 日本政府骗了中日民众

2003/12/18 20:35:18       
 本报驻日本记者  云 雷
11月28日,来自我国河北的10名二战被掳劳工在日本长崎控告日本政府和三菱集团

日前,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日军强征中国劳工的一起索赔诉讼案在日本福冈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代表15名中国劳工及其家属的原告方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个铁证——日本政府当年精心隐瞒有关强征中国劳工行为的证据,由此,日本政府埋藏近半个世纪的秘密被曝光。

不想付赔偿金 日本政府就撒谎

根据日本各大媒体的报道,原告律师8日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日本政府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曾刻意隐瞒有关中国劳工被掳的情况,以避免中国方面索要“赔偿金”。

原告律师提供的文件显示,1946年3月,当时的日本外务省就二战期间日本强征中国劳工的情况写就了一份报告,名为《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调查报告书》,里面汇总了来自日本全国135个地方二战期间被掳的中国劳工的情况,包括中国劳工的姓名、出生地、劳工死亡人数以及死因等。1954年,日本警察厅又编制了一份名为《华人劳务者骨灰问题》的内部资料,资料汇总了那些死亡的中国劳工的情况。但是,这些统计数据一直被作为绝密文件来处理,从未对外公开。

原告律师提交的文件还显示,1957年之前,日本外务省对在日本国内死去的中国劳工的骨灰送还问题采取了“不干预”、“适当控制”的态度,但是1957年之后,由于中国方面要求日本政府交出死亡的中国劳工的名单,加上日本民间团体强烈要求政府将散落日本各地的中国劳工的遗骨送还故乡,日本政府开始担心中国方面会因此提出索赔要求,于是态度上就发生了变化。

1960年,日本外务省向政府提出,希望在国会答辩时就《华人劳务者就劳事情调查报告书》做出如下回答:承认该报告书的确存在过,但如今已全被烧毁,无从查起。于是,日本政府就接受了这一建议,并将“隐瞒报告书的存在”作为政府的既定方针,要求政府内部统一口径。就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正式出炉了。

直到1993年,日本外务省一份记录国内各地就业情况的文件被公布于世,日本政府才在国会答辩中首次承认“国内存在半强制性质的中国劳工”,但是却否认政府对此事负有责任。

在谈到日本政府这些绝密文件的来源时,原告律师说是通过特殊途径获得的,具体情况不便透露,不过,这些文件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它们证实了日本政府在中国劳工问题上曾经“不顾体面地进行暗箱操作”,显然违背了有关法律,应该向中国和日本两国民众做出解释。

中国劳工纷纷索赔 却遭日本法院驳回

其实,早在2000年5月10日,这15名平均年龄近80岁的中国劳工及其家属就已对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日本政府提出诉讼,理由是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在二战期间曾经强征5517名中国劳工从事非人的重体力劳动,致使其中的1072名劳工死亡,而日本政府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在报纸上刊登谢罪广告并向每名原告支付2300万日元的赔偿金。然而,经过近两年的诉讼,日本福冈地方法院去年4月对此案做出了这样的一审判决:勒令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向15名中国原告共支付16500万日元(相当于人民币1050万)的损害赔偿,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请求。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三井矿山株式会社和原告方均表示不服,于是决定上诉到福冈高级法院,这样就有了本文前面所述8日开庭审理一事。

根据日本华侨中日友好交流促进会提供的《华人劳工从事劳动情况调查报告书》显示,二战期间,尤其是侵华战争末期,日本为解决国内劳动力严重短缺的问题,强行从中国掳掠劳工到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当时,日本有135个矿业企业役使了中国劳工,被役使的中国劳工的总人数近4万人,其中有6000多人不堪奴役,悲惨地客死异乡。

为了讨回公道,幸存的被掳中国劳工从1995年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诉讼历程。最先使用法律手段讨公道的是“花冈事件”受害中国劳工。二战时期,有986名中国人被抓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即今天的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因不堪忍受繁重的劳动和残酷的折磨,1945年6月30日,中国劳工们举行了震惊中外的“花冈暴动”,但惨遭镇压。

1995年,以“花冈暴动”带头人之一耿谆为首的11名中国劳工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经过他们多年的努力,双方最终于2000年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提供5亿日元的信托基金,这些钱一半用于对受害者、遇难者亲属的赔偿,一半用于设立“花冈事件和平友好基金”、建立中国劳工纪念馆等。“花冈事件”中国劳工索赔案由此成为二战后中国民间对日诉讼的第一案,并给了其他劳工讨回公道的勇气。

1997年9月,又有一部分中国劳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三菱物资、同和矿业、日铁矿业、飞岛建设、日本能源等10家曾经奴役过他们的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8.4亿日元。今年7月,中国劳工吕学文等人向广岛地方法院起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要求其就二战期间迫害中国劳工一事做出赔偿。但是,他们的索赔要求均被法院驳回。上月28日,来自我国河北省的10名二战被掳劳工向日本长崎地方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日本政府和三菱集团的两家公司在二战期间对他们进行迫害,要求给予2000万日元的赔偿并向他们道歉。据悉,二战期间,这10名中国劳工被强行绑架到当时三菱公司设在日本长崎县内的3个煤矿,从事超负荷的苦役,过着非人的生活。目前,长崎地方法院虽然受理了他们的诉状,但日本法律界人士认为,他们所提出的索赔目标将很难实现。

诉讼之路为何漫长而艰辛

为何中国劳工的诉讼多数没能得到有利的判决呢?原来,日本法院之所以驳回中国劳工的索赔要求,是根据日本民法有关“请求权超过20年的诉讼时限诉讼便不再存在”的规定做出的。

这一法律条文规定,在事件发生20年之后,事件的受害人就失去了要求赔偿的权利。这明显对二战被掳的中国劳工不利,因为二战已过去了50多年。此外,日本政府一直隐瞒二战时有关强征中国劳工的情况,也增加了中国劳工讨回公道的难度。

不过,这次被披露的有关日本政府隐瞒强征中国劳工情况的文件将成为诉讼的一个有力证据,而且今后,这份文件可以在此类诉讼中被广泛使用。人们期望,在中日双方正义之士的帮助下,中国劳工能找到更多有力的证据,早日讨回公道。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