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登封特大煤矿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9月3日,事故主要责任人张苟、李鸿林、杨铁墩、孙广建、王国仁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今年7月13日晚9时许,登封市白坪乡煤窑沟村东风煤矿副井运输大巷西掘进工作面迎头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0 万元。
《新安全》 (2003年 第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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