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止征收煤炭生产补贴款和专项维简费两项政府性基金,以前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废止。
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在一份明电中要求,“两项基金”只征收到2003年6月30日,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规定,及时到省财政厅办理相关政府性基金票据缴销手续。各地、各部门必须坚决停止收取这“两项基金”,变相继续征收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据悉,山西省政府将派出检查组检查取消“两项基金”的落实情况。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