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甘肃省物价局会同兰州市物价局在兰州召开了兰州市城市供热价格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消费者、经营者以及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的16位代表。
听证会上,供热行业提出兰州市住宅楼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5元/月调整为3.7元/月,调幅为48%;消费者代表们则认为价格应从低安排,适度调整。
在听证会上,兰州市供热行业提出调整城市供热价格的理由主要是供热成本上升,供热所需水、电、煤价格不断上调,省上和国家出台的关于用户室内温度控制和收费方式的有关规定,也增加了供热单位的运营成本。据此,申请方兰州市供热行业提出调价意见,住宅楼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5元/月调整为3.7元/月,办公楼、教学楼、医院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8元/月调整为4.1元/月,宾馆、饭店、招待所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3.3元/月调整为4.8元/月,商业、营业用房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3.8元/月调整为5.6元/月,平均供热价格由现行每平方米2.64元/月调整为3.89元/月。
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说,考虑到兰州市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对具体调价水平要慎之又慎,从低安排,不要把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增加的负担转嫁到群众头上。下岗职工代表提出,考虑到群众的收入水平,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最好不调整供热价格。
甘肃省物价局表示,供热价格决策要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代表们的意见,进一步审核兰州市供热价格调整申请,确定兰州市供热价格,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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