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报道说,对于在检查验收中因为降低标准、草率签字、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原因,复产后煤矿发生3—9人伤亡事故的,要撤销乡镇长职务;发生10—19人伤亡事故
的要根据情节,对县(市、区)长给予处分或免职;发生20人以上伤亡事故的,要根据情节对市长(专员)给予处分或免职。同时要严肃追究负责验收的有关部门的责任。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或私开矿死灰复燃的要撤销当地乡(镇)长职务,严肃处理当地县(市、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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