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事故与安全 -> 安全事故

玩忽职守酿事故 河南禹州市煤炭局俩工作人员被判刑

2004/12/20 0:00:00       
    许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昨日通报了禹州市煤炭局两名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致使一煤矿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记者昨日了解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禹州市煤炭局方山煤管站原工作人员屈某、张某均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通报指出,经调查,屈某、张某在担任禹州市煤炭局方山煤管站工作人员时,分别于2004年2月9日、3月3日和3月4日, 在对禹州市方山镇第一煤矿节后复工验收中,未严格执行禹州市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煤矿节后复工规定》的要求,在该矿存在多种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在检查表中填写合格意见,致使该矿通过验收,得以复工生产。2004年3月23日和4月4日,该矿在生产中发生了冒顶事故和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2万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屈某、张某身为禹州市煤炭局方山煤管站的工作人员,肩负着对当地煤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管理的责任,但在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