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均属此次治理整顿范围。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非法开采的煤矿;截止到2003年7月1日,未经省辖市人民政府验收通过的小煤矿;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未采取“四位一体”防范措施的小煤矿;本次验收、复查、督察不合格的小煤矿;2003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或发生过一次死亡3~9人事故,影响极坏、情节严重的小煤矿;截止到2003年9月16日,所有小煤矿(含“四证”齐全的、“四证”不全的、上报待批的)未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的。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