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起事故均发生在乡镇煤矿,其中有两家煤矿是个体经营,一家煤矿是承包经营。 5.11瓦斯窒息事故和5.17顶板事故在发生前,均因为被查出安全事故隐患而分别被阿拉善左旗煤炭局和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给予停产整改的处理决定,但是他们在未经复查合格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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