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山东省经贸委、省煤炭局等六部门将统一行动,联合规范行政执法和经营行为:禁止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经营煤炭;禁止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禁止铁路与站段、码头利用掌握运力的手段经营煤炭;禁止行政机关经营煤炭;禁止煤矿向无证煤炭经营企业出售煤炭;禁止运输部门给无证煤炭经营企业安排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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