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4月6日,当地公安机关已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将二人依法刑事拘留。
2003年3月30日19时许,该煤矿一矿工向矿长何万库报告称:绞车因电压不足无法提升。何万库通过电话同副矿长朱义商定后决定:停电,调整变压器电压,朱义负责通知井下工人撤离。19时10分左右开始停电调压,此时,朱义尚未通知井下各班组长,工人们也未撤离井下。由于停电不能送风,井下瓦斯剧增,10分钟后,即19时30分开始送电,致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造成25人死亡,1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据早前消息,孟家沟煤矿原为市属国有煤矿,后来下放到新宾县大四平镇,2000年租赁给个人业主经营。事故发生当晚,当地公安机关已连夜将煤矿现任矿主从长春带回煤矿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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