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规划》,凡“十五”期间的煤矿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并依照《煤炭法》和《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上报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立项和审批,不符合《规划》的不得批准建设。属于《规划》淘汰落后的矿井一律在淘汰期限内限水平开采,不得进行水平延伸,不得动用规划的资源,到期予以关闭。自治区优先支持规划矿区内的现有小煤矿以资本为纽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联合建设规划的矿井。到2005年底,全区保有煤矿380处,生产能力达到4580万吨。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