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坚决予以关闭:一是未通过新标准验收的;二是国有煤矿矿办小井等“四个一律关闭”的;三是已关闭又死灰复燃的;四是严重影响村镇居民居住环境的;五是生产能力不足1万吨的;六是未提出验收申请或经各级政府验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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