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煤矿安全整治,山西省政府专门出台了《打击非法煤矿实施意见》,6类非法煤矿成为重点打击对象:私开煤矿和被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煤矿;2002年3月底前未经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验收合格并上报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乡镇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擅自生产的煤矿;通过复产验收后经复查不合格的乡镇煤矿;纳入关闭范围的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开办批准手续而进行基本建设的煤矿和已批准复产而又擅自建设其它独立生产系统的煤矿。
目前,这个省煤矿安全整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全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对乡镇煤矿的复产验收把关不严,一些没有通过验收的乡镇煤矿的营业执照没有被吊销,有些仍在非法组织生产;有的地方一些已被关闭的小煤矿又死灰复燃,没有通过验收的小煤矿擅自开工生产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这都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今后一个半月时间内,这个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专项整治、取缔关闭非法煤矿活动。电力部门将对非法煤矿采取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的措施,给非法煤矿供电的责任人将被开除公职,并追究供电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那些干扰、阻挠非法煤矿关闭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严惩;清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非法煤矿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严肃处理。省长刘振华在日前召开的深化煤矿安全整治打击非法煤矿动员大会上表示,绝不让一个非法煤矿成为漏网之鱼。(完)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