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肇事矿主惨无人道的行径,必须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并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光这些还不够,我们还要关注由“6·22”矿难所暴露出的更加深层次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大行其道,“威震四方”,与当地腐败官员相互勾结,其中所暴露的问题,又岂止是官僚主义的问题
●繁峙县近年来年年都进行整顿,但非法开采却愈演愈烈。如此坐吃山空,把应该留给子孙后代的东西都统统吃光了,可持续发展会变成一句空话。这就需要对一些地方目前的发展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
据媒体披露,6月22日发生在山西省繁峙县境内的建国以来罕见的金矿爆炸事故,又爆出惊人内幕:黑心矿主为了瞒报矿难伤亡人数,隐瞒事故真相,竟丧尽天良地把数十具罹难矿工遗体抛尸荒野,甚至焚尸灭迹。矿工家属悲痛欲绝,要求政府给他们一个公道。
看到这些充满血泪的报道,笔者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以前我们也曾听到或看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黑心钱而坑蒙拐骗、铤而走险的种种事端,但见利忘义、为富不仁发展到这种程度,真是闻所未闻。这无疑是对人性的践踏,对人的尊严的亵渎。我们也许对英国15世纪的“羊吃人”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残酷性并不陌生,我们更熟悉夏衍的《包身工》对旧中国工人所遭受的苦难生活的控诉。但是,我们怎能相信,在21世纪人类文明日益昌盛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在我们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却上演了这样一幕令人发指的人间惨剧!
对于肇事矿主惨无人道的行径,我们必须给予最严厉的谴责,并要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笔者以为,光这些还不够,我们还要关注由“6·22”矿难所暴露出的更加深层次的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在“6·22”事件前后,地方恶势力横行霸道,当地政府干什么去了?繁峙县人把“淘金”发财的老板称为“金老板”,这些“金老板”不但利欲熏心,置矿工死活于不顾,而且结帮拉派,构成当地黑恶势力。在“6·22”事件中逃匿的犯罪嫌疑人、砂河镇农民殷山就是当地远近闻名的“金霸”。某罹难矿工的哥哥对记者说:“你不知道矿老板们在这儿的势力有多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地政府岂能视而不见?很多矿工家属都表示,这些天他们一直是提心吊胆地和矿方“谈判”。而矿方代表说话也吓人:“你们不要乱提条件。说老实话,你们就是要10万20万都给你,看你能不能拿回去?!”更令人诧异的是,在矿难发生后,繁峙县政府于6月23日作出的调查结论竟是:事发当时有40人在井下作业,2死、4伤、另外34人安全撤离,这一结果一直持续到6月30日。诚如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所说:感谢新闻监督,如果没有新闻舆论披露出来,至今大家还会蒙在鼓里。记者都能弄清的情况,为什么有的人就弄不清,甚至视而不见?面对这么多疑点,只相信“死两人、伤四人”,是官僚主义,还是有别的问题?省委书记这番话问得好啊!值得反思的是,这种现象又岂止发生在山西繁峙一个县。在一些地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大行其道,“南霸天”“威震四方”,与当地腐败官员相互勾结,其中所暴露的问题,又岂止是官僚主义的问题!
我们不禁要问:国家的矿产怎能随意被承包开采,让个别人中饱私囊?义兴寨金矿既然是省属国有金矿,又是山西省最大的金矿企业,从1991年投产到现在,却没给上级主管部门交过利润,贷款基本没还。更奇怪的是,今年3月18日,义兴寨金矿与“金霸”殷山签订了“委托探矿管理协议”,为此殷山每年缴纳110万元,50万元归义兴寨金矿,60万揣进了县黄金开发服务中心的腰包。义兴寨金矿与繁峙县还达成了“共同管理,共同收益”的“共识”,而且还有个别领导曾出面协调此事。是谁给了他们私分国家资源的权力?对于这样化公为私、慷国家资源之慨的事情,监督部门又上哪里去了?如果不是发生了“6·22”爆炸事故,殷山等人难道不是照样可以明目张胆地继续侵吞国家的金矿吗?
我们不禁还要问:如果全国各地都像繁峙县这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国家的矿产资源乱开滥采,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又如何贯彻?自1980年代初义兴寨一带发现有丰富的金矿资源后,当地就逐渐形成了“淘金热”,今年3月以来许多小金矿更是昼夜开采。繁峙县县长也承认,繁峙已陷入“乱采——整顿——乱采”的怪圈。虽然近年来年年都进行整顿,但非法开采却愈演愈烈。如此坐吃山空,把应该留给子孙后代的东西在我们这个时代都统统吃光了,可持续发展会变成一句空话。这就需要对一些地方目前的发展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这种靠山吃山,寅吃卯粮的模式,再也不应继续下去了。
“6·22”矿难带给我们的警示,是发人深省的,远远超出了爆炸事故本身。目前,事故正在调查之中,我们相信,有我们的党和政府在,一定会还遇难者家属一个公道。然而,问题的关键还不止是如何处理“6·22”这样一个矿难个案,而是如何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特别是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铲除滋生这类事件的土壤和机制,使我们国家的发展更为健康有序。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研究所所长、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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