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北京市东城区,100713;2.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邹城市,273512;
3.沈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110122)
摘 要 煤炭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有横向和纵向两种。 横向组织方式包括产学研结合,企业结合和吸收兼并三种。从企业科技管理体制、企业技术 中心、企业高科技园、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组建高科技公司5个方面介绍了纵向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经贸组织,我国煤炭企业面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已成 为21 世纪我国煤炭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关键。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等同 于原有的科研工作,也不仅仅是技术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有机地结合,采取合理有效 的组织方式。纵观近年来煤炭企业技术创新的探索与实践,结合煤炭企业的实际,其合理有 效的创新组织方式有横向和纵向两大类,分述如下。
1 横向组织方式
1.1 产学研结合
技术创新不仅要靠有效的技术开发,而且需要一定的技术与工艺的支持。受计划经济体制的 影响,我国多数煤炭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较弱,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专业的研究开发机构 之中,大部分煤炭企业是依靠产学研多方力量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并取得较大成就的。 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进行技术创 新,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项目合同合作。双方就拟开发的技术项目签订合同,由企业出资委托专业科研机构具 体实施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技术成果归企业独有或双方共有。
(2)项目合伙合作。就企业拟开发和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双方共同投资,签订合伙协 议,建立合伙关系。双方共同派员参与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
(3)开发基地合作。企业与专业科研机构共同出资,在科研机构中建立专业开发机构(实 验室、研究室、技术开发中心、中试中心等),或企业出资、科研机构出技术和人员,在企 业建立开发基地,双方共同派人员参与工作,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由双方按 出资比例和实际贡献大小分享。
(4)基金合作。由企业出资在专业科研机构设立科研基金,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基金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按企业技术创新要求提出拟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本科研机构范围内招标 选择项目承担人,技术成果归企业与项目承担人按一定比例共有。
(5)合作创建科技公司。对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企业以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 或资金入股,科研机构以技术、人才和少量资金入股,共同组建高科技公司,进行技术创新 。双方共同派员参与工作,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1.2 企业与企业的合作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是 新世纪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的必然趋势。企业与企业进行合作,通常可以以较少的投入、较快 的速度达到提高双方技术创新能力的效果。企业与企业的合作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
(1)技术上能够互补的企业,按照一定方式组织起来,共同进行某项技术创新活动,以增 强彼此的技术创新能力。
(2)技术能力处于同等水平的企业,因受资源限制,或基于共同利益,共同开展某项技术 创新活动,以增强彼此的技术创新能力。
(3)技术上的强者与弱者合作,将强者的技术转移给弱者,以提高弱者的技术能力,同时 ,在转移中,也会迫使强者改进自己的技术,从而生产新的技术知识与工业技艺,实现强者 新的技术能力的提高,从而增强彼此的技术创新能力。
1.3 吸收兼并
以产权交易的方式,获得企业外其它组织(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等)的技术。其实质是 以产权交易资产重组来实现技术资源的重组,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因此,企业吸收兼并的 重点应是专业科研机构,可有以下的可行方式:
(1)行政划拨,即借助主管部门的行政力量,将专业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划归企业所有。 行政划拨不 是 常规经济意义上的兼并。但是,我国正处于新旧两种体制交替的经济转轨时期,非经济的组 织因素还影响着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因此,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取一定的行政手段往 往是必要的。
(2)企业购买专业研究与开发机构的股权。购买股权的方式有:企业替专业研发机构承担 债务,成为专业研发机构的股东,从而获得使用专业研发机构技术能力的权利;或企业向专 业研发机构投资,部分地取得专业机构的资产权利,从而取得使用专业机构技术能力的权利 。
(3)购买专业机构的整体资产,使专业机构成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重要技术力量。
(4)企业投资入股高新技术项目。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以参股或控股方式参 与该项技术的开发与产业化。
2 纵向组织方式
2.1 创新企业科技管理体制
目前,大中型煤炭企业科技管理机构设置多采取两种方式(见表1):一是集团公司以原科 研所或科技开发中心为主组建集团技术中心,下设若干个研究所(紧密层)和松散层技术开 发单位。技术中心具有科技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技术创新等多项职能;二是集团公 司设有科技发展部,负责科技计划规划的制订、科技项目管理及为总工程师服务等有关工作 ,另以原科研所或科技开发中心为主组建集团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创新工作。其中,采取第二种方式的企业较多。
表1 组织机构设置方式(略)
表2 主管领导设置方式 (略)
目前,大多数大中型煤炭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副总工程师配合,少数企业设 置专门负责技术创新的副总经理(见表2)。 对于拥有数万名职工,资产和产值达几十亿元的国有大型、特大型煤炭企业,面对新旧体制 的转轨,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构建煤基产业综合发展的四跨企业集团,在组织机构 和主管领导设置上建议采取方式二,以此加强对技术创新的领导,强化非煤产业的技术创新 ,增强技术创新效果。
对于中小型煤炭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上,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方式一或方式二,在主管 领导设置上建议选择方式一。
2.2 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
2.2.1 组建方式
对于拥有较强技术力量的大中型煤炭企业,可以自身力量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对于技术力量 较薄弱的煤炭企业,应充分利用企业内外的科技资源,产学研结合共建。但对大多数煤炭企 业而言,应以自主与共建结合为主,并建成开放式的技术中心。即与企业相邻的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共建技术中心,并进入实质性的合作。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利用科研机 构创新的源头和知识库,利用双方的人才资源、试验手段、信息技术和生产现场进行合作, 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解决关键技术和工 艺、工装和生产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技术问题,共同开发新产品,形成自主 知 识产权。新产品技术创新后,企业与合作方可按股份制模式运作共闯市场,共担风险,共享 效益。
2.2.2 功能宗旨
按照国家经贸委的要求,企业技术中心不能以自身营利为目的,不能作为一个利润部门来对 待,其宗旨是着眼于企业整体效益,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企业应保证技术中心足够的 研发经费。但在技术中心内部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课题承包、绩效挂钩等灵活机制, 提高运行效率。
企业技术中心不仅是一个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部门,而在组织架构上也体现出五大功能, 即:科技决策咨询功能、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功能、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和孵化功能、科技 人才培养功能和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创新功能。
2.2.3 组织架构
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服务于企业整体发展;各基层厂、矿科技力量是技术 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实施技术创新项目的基地。技术中心的组织结构要体现出企业技术 中心与基层厂、矿科技资源的协调统一,形成高效、灵活、层次化、网络化的组织体系,即 形成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研发部门梯次布局,紧密层管理与松散层管理相结合的组织结构 。决策层指技术委员会,管理部门包括专家委员会及科技管理、信息、专利等职能部门,研 发部门包括科技开发机构、高科技公司、研究基地、试验室、检测中心等具体承担新技术新 产品开发研究的部门。其中,决策部门和管理部门以及技术中心直管的开发机构为中心紧密 层,其人、财、物均由中心直接管理;子公司二级开发机构和科技管理部门为松散层,其人 、财、物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业务上由技术中心归口管理。技术中心围绕企业主导产业承 担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子公司二级开发机构围绕非煤、多经产业链,承担新产品开发。
2.2.4 人才建设
技术中心应充分利用企业内外部的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人才实行开放式流动性管理,开发 人员占中心人员最好在60%~7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和硕士以上学位开发人员占整个开发人 员 应达到50%~60%以上。开发人员以外聘为主,实行优厚待遇,有条件的企业,应努力在北京 、 上海、深圳和省城等开放、发达地区建立技术中心分中心或技术开发基地,吸引当地优秀人 才,并按当地政策、市场模式进行管理。同时,对实力较强的大型煤炭企业,要积极争取国 家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
2.2.5 中试基地和重点试验室建设
技术中心中试基地、试验室可以与科研机构的试验室共同建设,科研机构已有的试验室,可 采取入股方式装备实验室;科研机构没有的,采取独立自建为主。同时,可在开放地区利用 当地人才信息资源优势建立窗口式中试基地;在企业内部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工厂挂牌,利 用人力价格低廉优势,建立中试生产基地,使内外基地同时承担产品开发中试生产任务。
2.3 创建企业高科技园区
一些大中型煤炭企业地处交通较发达地区,又有可利用的土地,具备建立高科技园区的基础 条 件。同时,产业发展又急需吸引大批的人才和技术,而科技园区是引智的最佳载体。创建企 业高科技园区不仅可以促进科技的发展,还可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新形象。因此,煤 炭企业应积极创建自己的高科技园区。
2.3.1 功能与作用
科技园区作为企业的技术“特区”,其主要功能是对高新技术的扶持、孵化和辐射,即具有 高新技术孵化器的作用,它集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培训于一体,全方位为集团发 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持;以优惠政策招贤引智,成为集团吸引技术和人才的重要窗口; 对在园区中创办的科技企业包括在园区中工作的本企业科技人员,允许在收入、分配、用工 等方面采取全新的市场化政策,建立灵活、高效的激励机制;随着园区的发展,还可以带动 产业产品的发展,由科技园转化为产业园。
2.3.2 建设方式
以企业自有闲置土地和办公用房或向当地政府申请土地作为场地,可以采取企业与 所属二级 单位自建或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共建等方式。根据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吸引企业内 外部科技力量在此创办科技公司,进行技术开发、推广和技术创新。
2.3.3 运行模式
企业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等政策,其优惠条件应等同于当地 政府兴办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同时,企业在项目、经费上给予一定倾斜,扶持园 区高科技公司的发展。这样,进入园区或在园区注册的高科技公司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如:享受当地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贷款支持,优先获得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及其经费支持,获得 企业在房屋、土地、设备使用和租赁费用上的减免。初期(2年内)以技术招投标方式吸引 技术和人才,凡中标承担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免费使用园区中的房屋、土 地,对企业内部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公司者,可按取得效益领取高额报酬,进行重奖。发展 到一定阶段后,可招商引资,以股份制方式共同进行科技园区的开发和管理,其业务可进一 步拓展,逐步壮大科技园区,使之向更高层次发展。
2.4 建设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示范基地)
对示范工程或示范基地的项目,在创业初期(3~5年内),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房屋、土地、设备使 用和租赁费上给予适当减免,成立研究开发机构,建立灵活高效的机制(包括用人、分配机 制)等,以此吸引集团公司内外部科技人才、先进技术与装备,逐步培养企业技术力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近5~10年内,煤炭企业应主要抓好以下几项示范工程或示范基地。
2.4.1 煤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
选择本企业条件较好的优势矿井和选煤厂作为煤业创新示范基地,对煤炭产业发 展中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综合配套解决,为建设安全、高效矿井和现代化选煤厂提供技术保 障。
2.4.2 洁净煤技术示范基地
根据非煤产业发展需要,煤炭企业可以洁净煤技术为依托建立洁净煤技术示范基地,对煤炭 深加工、水煤浆、地下气化进行试验、推广和技术创新与商业化。通过对基地中的高新技术 项目实施优惠政策,促使其快速发展,形成规模效益,提高产业的技术实力,扶持非煤 产业的快速发展。
2.4.3 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煤及煤系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是大中型煤炭企业产业发展的方向之一。为推动此项工作, 企业需要加强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建设,解决煤及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中的关 键技术问题。
2.5 组建高科技公司
有实力的 煤炭企业可以依靠自身力量组建全资子公司的高科技公司。由于煤炭企业普遍技术力量较 薄弱,因此,对于更多的煤炭企业应吸收社会法人单位或自然人作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高 科技公司。社会法人单位可以是技术合作单位、业务关联单位、风险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 ;自然人可以是技术持有人、个人投资者。在组建高科技公司时,可采取几种方式:
(1)以项目为核心。选准与企业自身条件匹配、与企业发展相协调的较成熟的高新技术项 目,与技术持有者共同成立科技公司,先期介入,跟踪培育。
(2)以人才为核心。首先选择核心人才,组建课题组,课题组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具备 了为企业提供系列新产品的能力后,成立研究所。研究所将进行系列的技术储备,并开始培 养市场创新能力,根据当时该领域国际国内市场的情况,在恰当时机孵化成高科技公司, 对持有的高新技术进行产业化。
(3)以企业为核心。选择有发展潜力或拥有高新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入股或购买该 企业,使之逐步发展壮大。
为实现技术创新的持续发展,企业应从多个科技公司中遴选出1~2个极具发展前景的公司, 重点投入、重点扶持,并逐步培养成为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促进高科技的 飞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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