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产资源丰富,其潜在价值达17.27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青海省确定的四大支柱产业盐湖化工、水电、石油天然气和有色金属中,有三项是以矿产资源为依托的。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青海省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青海省矿产品结构不尽合理、破坏、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等问题还较突出,这些不利因素已经制约着青海省矿业经济健康的发展。而要实现矿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编制本地区矿产资源规划,对本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作出合理安排。
这次启动的州县级矿产资源规划涉及到青海省8个州(地、市)和主要矿产资源县(市、区、行委)。《规划》的内容、《规划》的对象、《规划》的原则既要符合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又要有自己地区的特色,充分利用省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鼓励外商勘查、开发本地区非油气矿产资源,推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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