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煤球质量”,让市民用上“放心煤”,2002年1月5日至20日,山西省永济市质监局对全市民用蜂窝煤加工生产的36家企业进行了拉网式专项检查,抽样送检30批次,检验合格的21批次,合格率70%,在检查中发现5家企业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量掺杂风化煤、煤灰、焦炭末等杂物。检查人员封了5家企业,并查处掺杂、使假和劣质蜂窝煤30000余块,同时依法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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