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用煤单位为推卸责任,竟事先与供煤商私下签订协议,如果排放超标遭受处罚,罚款全部由供煤商承担。由于低硫优质煤与高硫煤之间的差价每吨在20元左右,供煤商获得高额利润之后,对几万元的罚款根本不在乎。
昨天,市政府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超标的用煤单位———华辰供热厂进行了处罚。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昌平,对华辰供热厂的供煤商———北京大商煤场进行现场抽取煤样,带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尽管一位姓杨的煤场负责人一再自称该煤场的煤全都是低硫煤,市经委煤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则表示,等煤样检测结果出来,如果该煤场在京销售的是高硫煤,市经委将根据《煤炭法》有关规定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至5倍罚款,取消其经营许可资格。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