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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重点煤矿适时增产 生活用煤优先安排

2001/12/31 14:36:30       
    经济参考报北京讯(记者贺劲松)针对煤炭市场价格上扬情况,国家经贸委近日就当前煤炭供应作出及时部署,要求国有重点煤矿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增产,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煤予以优先安排和保证。

    据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介绍,目前,全国小煤矿乱采滥挖、事故频发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煤炭生产秩序明显改善,煤炭行业经济形势恢复性好转。与此同时,国内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也得到缓解,个别地区和部分企业煤炭供应已呈稳中趋紧之势,甚至出现了掺杂使假、煤价回升过快的苗头。

    为此,国家经贸委要求各地经贸委和煤炭管理机构督促所属国有重点煤矿(包括国有地方煤矿)识大体、顾大局,切实担当起全国煤炭供给的重要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生产能力,组织好供货资源。要带头履行煤炭订货合同,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掺杂使假的违法行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煤要予以优先安排和保证,同时保证出口煤合同的兑现。各煤炭调入地区要加强对煤炭消费、供应、价格走势的掌握和调度,督促企业加快卸车、扩大储运场地和清理拖欠煤款,维护市场秩序。

    国家经贸委要求各地正确处理关闭整顿小煤矿和保证煤炭供应之间的关系,绝不能因煤价回升而放松关闭整顿小煤矿的工作,也不能拖延小煤矿关闭整顿的进度。各地区特别是煤炭供应趋紧的地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小煤矿整顿验收工作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任务。验收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验收合格的,要尽快使其恢复生产。

    国家经贸委还警告说,对煤炭销售中掺杂使假、缺斤少两、哄抬价格及地区封锁的违法和错误行为,将会同或督促有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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