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4家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为中信贸易公司51.43%,中国矿产公司75.58%,山西大晋公司101.62%,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105.91 %。
据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一周内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公布此案的终裁并通知美国海关征税。
此案是于2000年10月17日开始立案调查的,涉案金额约为200多万美元,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组织中信贸易公司等4家外贸公司及国内十几家生产企业参加了应诉工作。五化商会还派员同各应诉企业参加了于7月底在美国举行的有关此案损害问题的听证会。对比此案的初裁结果,我国应诉公司的倾销幅度已有大幅度下降,但由于初裁倾销幅度过高,所以上述终裁的倾销幅度仍然偏高,我国铸造焦炭对美出口将面临较大的困难。
据五化商会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我方律师仍然在对美国商务部的终裁进行分析,我方将针对分析结果决定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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