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国有煤矿矿办小井立即关闭

2001/6/15 9:35:45       
    本报北京6月14日讯 记者彭嘉陵报道:国务院办公厅1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含国有煤矿以外的各类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矿办小井立即停止生产,并于2001年6月30日以前予以关闭,关闭任务重的山西、吉林、黑龙江省也必须在2001年9月底前将本省的矿办小井全部关闭。国有煤矿要对各自的矿办小井严格清理,制定切实有效的关闭措施,积极稳妥地 

做好关闭的各项工作,确保矿区稳定。凡与个人联营或者实行个体承包的,要立即解除合同。凡国有煤矿经营者和政府公职人员在矿办小井参股入股的,要立即退出,并进行清理;违法违纪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国所有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和认定。根据检查认定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凡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一律予以关闭;凡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四种证件不全的,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予以关闭;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独眼井,没有采用机械通风、没有合理排水系统、没有使用专用防爆电气设备、没有使用矿井人员升降专用容器、高瓦斯及没有完善监测手段和措施的矿井,一律予以关闭。

通知说,经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合法乡镇煤矿,经检查组检查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于应该关闭的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有关部门要事先吊销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于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要对矿主依法查处,并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