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太原6月12日专电(记者尹天玺)山西省将通过对煤炭产量、港口存煤量、用户库存量“三量”控制,维护煤炭价格出现的恢复性增长势头。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全国煤炭行业实施关井压产和总量控制,煤炭供求关系趋于平稳,同时国际油价上涨、煤炭出口量增加和国内经济增长势头强劲造成的需求量增加,使山西煤炭价格出现恢复性增长。但目前价格增长基础还比较弱,煤炭价格还严重偏离价值。因此,山西省提出,煤炭企业必须进行总量控制,不能盲目超产。同时,该省要求煤炭运销部门控制煤炭发运量,严格按订货
合同均衡发运,不能给合同用户造成缺煤困难,也不能造成用户存煤过多。对用户要求超合同发运的,运煤价必须向上浮动,否则不得超合同发运。特别是对皇岛和天津两港,发运要适度,不能造成港存煤量过多,给市场造成“煤又多了,煤价要下跌”的假象。在目前国际市场出口煤炭价格较好的情况下,要确保增加出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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