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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平坝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一审被判7年

2001/6/5 11:18:03       
    贵州省平坝县“11·7” 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红港煤矿原矿长张祖科近日被平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2000年11月7日,平坝县马场镇红港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后经当地法院查明,事故发生前红港煤矿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了独眼井生产,且通风系统不完善。平坝县煤炭主管部门曾责令煤矿停产整改,但矿长张祖科在通风系统隐患未排除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在事故中应负领导直接责任,并且情节特别恶劣,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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