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今年4月,陕西省连续发生了三起特大安全事故。4月6日,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4月8日,在渭南市华阴市(县级)玉泉院(道观)通往华山西山门的人行涵洞内,发生游人拥挤踩踏伤亡事故,造成17人死亡;4月21日,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多种经营公司一处个体承包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8人死亡。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三起特大安全事故高度重视。截至目前,事故原因已经查清,对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等21名县处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有关负责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经调查认定,这三起特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陕西省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接连发生三起特大安全事故。这充分暴露出陕西省有关部门和领导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麻木不仁。为此,国务院决定对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责成省政府认真总结教训,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对其他20名县处级以上有关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陈家山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李潮,陈家山煤矿总工程师,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宋战宏,陈家山煤矿代理矿长,给予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对华阴市特大伤亡事故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陈赛富,华山管理局副局长,给予撤销副局长、党委委员处分;龚国宪,华阴市副市长,给予撤销副市长、党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吴春梅,华阴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下峪口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惠建基,韩城矿务局局长、局党委常委,给予撤销局长、党委常委处分;王家启,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故原因已查明
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主要原因是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采取瓦斯抽放措施。华阴市特大伤亡事故,主要是由于华阴市委、市政府和华山管理局没有针对今年古庙会出现的新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国家投资200多万元修建的直达华山的专用旅游道路,由于个别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作怪,一直被弃置不用,造成涵洞内游人过于拥挤。下峪口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主要是由于矿井承包业主吴秀东擅自违法开采,陕西省及其有关部门对国家规定贯彻不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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