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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12·3\"瓦斯爆炸案直接责任人被判刑

2001/4/29 11:11:45       
京报网4月28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公布了山西天龙煤矿“12·3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审判结果。

据新华社报道,山西省河津市天龙煤矿矿长薛怀荣、副矿长李耀龙,在当地煤矿安全局查出存在部分通风管理系统有缺欠等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其停产整顿的情况下,仍决定组织工人边整改边生产,致使去年12月3日天龙煤矿瓦斯爆炸,造成井下46名工人死亡、21名工人受伤、2人下落不明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

山西省河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薛怀荣、李耀龙不仅对煤矿的安全管理严重失职,而且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对矿井瓦斯爆炸的严重后果负有直接责任,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法院昨天作出一审宣判,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薛怀荣有期徒刑五年,判处李耀龙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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