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 事故与安全 -> 安全事故

安监局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煤矿事故 追究责任

2004/12/6 0:00:00       
    国家安监局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山西、贵州两起煤矿特大事故的通报。
    通报称,2004年11月23日10时,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王封村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2004年12月1日1时3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说么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人。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 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办发明电[2004]49号文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国家局王显政局长、梁嘉琨副局长也作了重要批示。
    通报指出,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加大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力度,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要督促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的小煤矿逐一进行排查认定,凡按规定应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予以关闭,并炸毁井筒,填平场地,限期注销或吊销证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和基建矿井等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非法生产。
    三、年底是煤矿事故多发期。在当前煤炭市场产销两旺的情况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煤矿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不落实,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一律予以停产整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决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四、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事故。凡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和违章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小煤矿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和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的,要从严查处。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