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山西省煤炭纠察总队将全面负责煤炭准销牌、准销票的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准销牌、票管理,是今年山西省煤炭纠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省煤炭纠察总队将根据企业对准销票的需求,结合总量控制指标,按程序核定准销票发放数量,并按规定时间逐级发到煤炭企业;对确定为取缔、关闭和停产整顿的矿井以及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矿井,一律收回煤炭准销眚,停发准销票。并严禁对无计划和超产煤炭企业发放准销票,对责令关闭的矿井不准其产品进入市场,经营单位不得购买和销售无票产品,任何用户不得使用无票煤焦产品,从而彻底杜绝无票生产、无票运输、无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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