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共5章,50条,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即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条例、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条例、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的约束制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张宝明在接受采访时说:“比如说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条例,我们就可以到各类煤矿去,如果你不符合基本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比如乡镇煤矿,我们就可以吊销它的生产证、采矿证。我们到大的国有煤矿去,如果你的工作不符合要求,按条例规定要进行停产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你这个矿就不能恢复生产。”
据了解,目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开始对全国的各类煤矿进行安全生产、装备、隐患的普查,使煤矿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监察中将按《条例》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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