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西出台《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试行办法》

2004/12/4 0:00:00       
    今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山西日前公布了《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试行办法》,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后,不仅能够得到工伤保险的保障,还可以获得意外伤害保险带来的补偿。
    据了解,《办法》明确规定:省内所有煤矿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必须为煤矿井下职工这一特殊劳动群体办理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煤矿井下作业职工意外伤害是指煤 矿井下作业职工在井口(露天坑口)以下进行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因遭受顶板、瓦斯、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及其他事故造成的人身直接伤害(不含职业病),并导致身体残疾或死亡的意外事故。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标准按不同类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区分,井下职工缴费金额暂定为:国有重点煤矿120元/人/年;地方国有煤矿180元/人/年;乡镇及其他类型煤矿240元/人/年。这一保险制度的实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井下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井下作业遭受意外伤害后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有效地分散了企业风险,促使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发生。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