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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批大型煤炭基地将上马

2004/12/1 0:00:00       
    我国将加快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缓解煤炭供应紧张局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从2002年6月开始的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逐渐扩展到全国较大范围,继而引发作为主要一次能源的煤炭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扬,煤炭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去年初,国务院作出“利用国债资金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 设,促进煤电联营,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煤炭骨干企业”的重大决策。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国债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的基础上,2003年、2004年,国家又分别安排15亿元、19亿元国债补助资金,继续支持了880个煤矿安全改造。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研究制定了煤矿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政策措施,大大增强了煤矿企业更新改造安全设施的能力。
    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通过对煤矿实施扩能改造、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快在建矿井投产、兼并改造中小煤矿等措施,进一步挖掘煤炭增产潜力,努力增加煤炭产量。
    在这些调控措施作用下,2003年、2004年煤炭产量逐年递增10%以上。去年全国煤炭产量达16.67亿吨,预计2004年全国煤炭产量19亿吨左右。我国已形成的大型煤炭矿区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和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位负责人强调,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要着重处理好四个问题: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加大煤矿安全投入,继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大型煤炭基地内所有煤炭资源的勘探和开发,都必须符合大型煤炭基地规划和矿区总体规划;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适当增加资源所在地的财政收入,促进煤炭企业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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