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日前,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紧急部署,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各类煤矿和非煤矿山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许昌市现已探明矿产28种,资源储量居全省前两位的就有煤、铁,耐火黏土、水泥配料用黏土、水泥用灰岩等都有较大储量,全市现有各类矿山企业600余家,其中煤矿企业300多家。
  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紧急行动的重点:
  一是实行周巡查制度,要在短期内坚决杜绝无证采矿行为,坚决取缔、关闭死灰复燃矿井。
  二是凡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必须一律关闭。只要事实基本清楚,上报省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并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按无证矿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采矿许可证到期一律不再延续,按期关闭。
  四是凡地方国有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立案查处,依法从重处罚,并按省政府的要求一律停产整顿。
  五是凡省属重点国有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的,在立案查处的同时,依法从重处罚。
  六是立即对所有的煤矿包括关闭的矿井组织一次排查,对所有的小煤矿组织一次实测,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
  七是在煤矿资源整合期间,停止审批所有新办小煤矿。
  八是对非煤矿山无证采矿的,必须依法取缔,并查封设备,驱散民工,炸毁井口,充填井筒,恢复地貌。
  九是对非煤矿山以采代探的,必须一律按无证矿予以取缔,对探矿权人组织以采代探的,要上报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勘察许可证,凡需上报省有关部门吊销的,依法从快办理。
  十是凡小铝土矿超层越界开采的,必须一律关闭。采矿许可证到期一律不再延续。
  十一是其他非煤小矿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停产整顿,立案查处,依法从严处罚,直到吊销采矿许可证。
  为确保专项整治成果,许昌市国土资源部门已派出督察组,深入矿区进行督察,并按“谁巡查、谁验收,谁实测、谁检查,谁督察、谁查处,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对违法勘察开采漏检、漏报的,或为违法勘察开采搞变通、开绿灯的,或取缔查处不到位的责任人,一律停职,严格责任追究。